《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突出产业经济
?
·加油2017 ·国家粮食局发布通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 ·关于公布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举报电... ·国粮局部署“两节”期间安全储粮和安全... ·国家粮食局要求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工作 ·发改委:加强货源调度和供应确保“两节... ·国家粮食局将开展2016年粮食质量安... ·关于变更烟台市军粮供应中心法人的公告 ·国家粮食局发布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通知 ·国家粮食局要求做好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 ·烟台市2016年第二批最低收购价小麦...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关于开具超期储存和蓆茓囤储存粮食运输...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6年粮食质量... ·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国家粮食局开展2016年中央储备粮代... ·国粮局改进加强库存检查加大问题整改力... ·国家粮食局要求做好2016年“两节”... ·扬帆2016 ·2015年烟台市粮食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国粮局:杜绝陈化粮 公示粮食出产年限 ·国粮局加强收购资金筹集兑付管理 ·国家公布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国粮局:部署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致全市粮食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国家粮食局要求严管严查向售粮农民“打... ·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 ·国家粮食局要求:严格执行粮食购销政策... ·国家粮食局: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四部门发文:利用社会粮食仓储补充国有... ·四部门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 ·365体育开户行政权力清单 ·国家粮食局印发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 ·国家公布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更好2015 ·2014中国十大粮食经济新闻 ·国家粮食局要求做好2015年“两节”... ·食品安全法修订:“转基因”应明确标识 ·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即将启动 ·国家临储玉米政策出台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后置审批 ·国家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全国粮食仓储设施专项调查开展 ·国家粮食局开展粮油仓储企业消防安全整... ·四部委启动2013年临储粮排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食药监管要消除... ·国家粮食局要求粮食行业促进节粮减损反...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办法公布 ·国家粮食局吹起粉尘防爆整治“集结号” ·国务院:巩固提升东北商品粮核心区地位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粮... ·国家多部委公布涉粮审批事项 ·国家粮食局要求做好粮食企业春季防火工... ·国家提高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细则修改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启航2014 ·2013十大粮食经济新闻 ·国粮局:六方面着力落实重大战略部署 ·国粮局部署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关于... ·国粮局:关于做好秋粮收购的通知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 ·2013年世界饥饿指数公布 ·关于印发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 ·国家提高201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国家粮食局部署开展爱粮节粮主题征文活... ·国家粮食局部署安排秋粮收购工作 ·国家粮食局部署安排储备油库存专项检查 ·粮食行业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开始申... ·国务院加强监管中秋国庆食品安全 ·国务院出台系列措施力夺全年粮食丰收 ·国家粮食局部署做好粮食企业安全度汛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微调 ·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 ·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业带头爱粮节粮反...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质量... ·四部门部署2013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 ·国家提高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 ·奋进2013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粮食行业... ·2012年中国十大粮食经济新闻 ·国家粮食局部署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粮食... ·国家粮食局部署做好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 ·国务院食安办要求全面排查节日食品市场 ·发改委和国粮局要求做好两节粮油供应 ·《中国粮油企业安全宣言》 ·国家质检总局修订《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新标准出台 ·国家粮食局要求切实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 ·国家粮食局通知申报首批国家级粮食现代... ·国家粮食局部署2012年秋粮收购专项... ·国家粮食局部署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关... ·国家出台新措施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国家粮食局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 ·关于印发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 ·国家粮食局部署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国家粮食局安排部署2012年粮食科技...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修订突出产业经济

发布日期:2016-11-08


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日前,国家粮食局修订完善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印发了实施细则。

修订后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根据我国粮食流通发展的现状、特点和趋势,对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方式、统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重点突出了产业经济统计。

统计对象主要包括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粮食转化企业、粮油机械制造企业、粮油科学研究课题承担单位以及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城乡居民固定调查户。

此次修订后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统计内容则涵盖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流通统计和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粮食产业经济统计,粮油仓储设施状况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粮食科技统计,粮食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统计等五大方面。

当粮食流通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粮食从生产出来进入市场,到最终消费,一般要经过加工、转化等环节。近年来,不少粮食企业通过延伸产业链,改变了“买原粮、卖原粮”传统经营模式。

谈到修订后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突出产业经济是出于何种考虑,国家粮食局调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粮食流通方式的这种变化,客观上要求把粮食产业经济纳入粮食流通统计。“十三五”时期将是全面释放粮食产业经济活力的转型期,为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粮食产业经济健康发展,新修订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充实了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指标,主要包括产能、产量等实物指标,研发投入等技术指标,以及产值、利税等经济指标,以科学反映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效益等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在统计上的广泛应用,目前统计对象通过互联网直报统计报表成为统计机构采集统计数据的主要方式。

为此,国家粮食局组织开发了“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已于2016年正式启用。统计调查对象可通过该系统填报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用户也可先登录国家粮食局网站,填写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直报系统进行填报。填报统计报表的有关事宜可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暂不具备网上直报条件的统计调查对象应填报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其代为网上录入。

据记者了解,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涉粮企业如果不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的义务,将影响企业的信用状况。今后,严重失信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竞价销售、定向销售,以及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等活动。

国家粮食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功能,加强与有关科研机构合作,通过政府购买劳务等形式提高统计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增强统计分析的专业性。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